2009-02-14 09:15 来源: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征
“孟母堂”在小区内租借的别墅,将可能遭遇房东的提前解约。对此,“孟母堂”负责人周应之表示,早已萌生退意,并已开始寻觅新址。在松江区教育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松江区房地局昨天也介入调查“孟母堂”,在锦轩新墅小区内分别约见了“孟母堂”所租几栋别墅的业主,对是否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现场取证。
房地局介入“孟母堂”调查
“孟母堂”从3年多前在锦轩新墅小区内扎根开始,目前在小区内已扩张到了4幢独栋别墅,其中除了156号楼属于周应之、吕丽委夫妇所有外,其余的50号、60号、70号3幢楼均为租借。“在此之前,我们已和几位业主有过接触。”小区业委会主任姜培龙告诉记者,由于有的业主和“孟母堂”签有租约,若违约需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但业委会方面曾成功说服一位业主,才让“孟母堂”的规模没有继续扩大到5幢。
昨天上午,松江区房地局有关人员分别约见了“孟母堂”所租几栋别墅的业主,以及与其相邻的业主和相关业委会成员。房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孟母堂”租借房屋后改变了别墅楼原本的住宅使用性质,按照相关规定,房屋所有者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否则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房东称将收回出租别墅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两名别墅业主,60号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别墅购买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由于朋友的孩子就读于“孟母堂”,自己对吕丽委夫妇所提倡的传统文化的教学尝试较为认可,便将房屋借给他们,但未签订合同,也没有收取过租金。他表示,自己已决定请“孟母堂”离开,并将商量具体的搬离时间。
50号业主邓先生坦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所从事的活动必须合法”,他表示,只要相关部门向其提供“孟母堂”违法的书面告知,自己便能按合同约定,向“孟母堂”提出终止租约。
“孟母堂”:已开始寻觅新址
“其实我们早有退意。”周应之表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小区内和谐的邻里氛围,但“孟母堂”遭到业主反对,且在小区内的发展已不可能继续扩大,再加上租约即将到期,目前已是换房的好时机。
周应之称,目前已开始为“孟母堂”寻觅新址,并且已经接到很多邀约,“撤出锦轩新墅并不会影响‘孟母堂’的发展”。
他表示,自己将学习古时的“孟母三迁”,新址的目标依然是家庭住宅,且必须是大的住宅,但不一定在小区之内,如果新址条件允许,还有可能会将“孟母堂”划分成男生部和女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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