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堂接受松江教育局“改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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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10:21:23   作者:邹娟;周宽玮 来源:东方早报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2月11日消息:昨日是松江教育局责令“孟母堂”限期改正期限内的最后一天,记者了解到,孟母堂发起人吕丽委已于9日向松江区教育局递交《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称住所内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并愿意在考察后为孩子申请就近入学。

 小区业主也表示,这几天小区确实安静了些。此外,吕丽委和孟母堂部分家长也同时向松江区教育局递交《在家教育申请》,申请在家教自己的孩子。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反将”教育局。

    孟母堂:已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孟母堂”小区内开课被物业封堵经东方早报等媒体报道后,26,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孟母堂”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责令其210前改正。

    2月9,“孟母堂”创始人之一吕丽委将一份《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交至松江区教育局,称“已根据要求停止住所内的一切教学活动,目前住所内的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

    与此同时,对于学校的适龄儿童,吕丽委及部分家长向教育局提出就近入学的口头申请,同意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业主:学生少了但还是吵

    尽管吕丽委表示已停止教学,但业主并不完全认同。

    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王超表示,自限期改正通知书下达后,仍有不少家长送孩子到“孟母堂”上课,但被热心业主和保安联合堵门并劝退。“已经有三四个家长被我们劝回了,我们向他们解释了‘孟母堂’的违法办学和一些弊端,他们就没再进来。”

    而锦轩新墅小区50号是“孟母堂”承租的一幢别墅,小区内4个办学场所中的一所。居住在隔壁的48号业主薛女士昨向早报记者表示,区教育局的限期改正通知并没有让学校“消停”。昨天下午4点左右,薛女士称隔壁的孩子炸开了锅,“12个孩子就在花园里面踢球,吵得要命。”

    “反将”:提出“在家教育申请”

    昨日,在孟母堂的博客上挂出的,除《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外,还有一份《在家教育申请》样文。据吕丽委称,那是她为自己的女儿申请在家“自教”。其他几位家长也已递交同样的申请。

    申请书写道,“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孩子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尽到家长应尽的教育责任,通过对自身教育能力和所具教育条件进行充分评估后,我决定在家实施教育。”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孟母堂在“反将”教育部门,如果教育部门同意了这个申请,就算学生就近入学了,也能“再回来”,到时“孟母堂”就合法了。而对于“在家教育”,我国目前并没有太明确的界定。

    对于这样的“反将”,教育部门同样没有给出正面的回应,只透露,今天,相关部门将再次前往“孟母堂”,实地调查其改正情况。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以上转自http://csj.xinhuanet.com/2009-02/11/content_15662006.htm

  附 孟母堂吕丽委的BLOG

《在家教育申请》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y.html

《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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