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上海青年报 孟母堂只是个家长组建起来的私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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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孟母堂只是个家长组建起来的私塾吗?

20060725 16:27:31 来源: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全日制私塾“孟母堂”昨天(24日)被上海市教委认定为违规办学。在低调办学近一年后,“孟母堂”以极具争议的姿态走进人们视线,对于市教委的全面否定,“孟母堂”的发起人之一称“‘孟母堂’将追求合理合法的地位,但是不管如何,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教委表态:“孟母堂”有“三重罪”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指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表示,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对于“孟母堂”的“读经教育”内容和方式,市教委也认为与《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不符。市教委认为现行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设置了由基础型、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组成的课程结构,学校可在拓展型课程中补充某些传统文化教育。

    此外,上海市教委认为“孟母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对此,上海市教委已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学堂回应:不会解散“家庭学习联盟”

    作为“孟母堂”的发起人之一的学生家长周应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市教委的明确表态,周先生语气出人意料的从容而肯定,“‘孟母堂’不会就此解散。就算不叫‘孟母堂’了,也会继续存在下去。”

    周先生说,“孟母堂”既不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中私立的全日制学校,也不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中业余班、培训班。“‘孟母堂’只是一个家庭自主学习联盟,把几个在家学习的几个孩子联合起来一起学习、共同聘请老师来帮助他们学习的教育形式,并不存在对外招生等情况。”周先生认为,“孟母堂”属于家庭教育范畴。

    周应之称,《义务教育法》中有“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这一条款,就为孩子在家学习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家长的角度,我们认为自己的孩子都有特殊情况,他们不适合普通的学校教育,所以才一起组织了‘孟母堂’。”

    “因为是家长自发的联盟,所以涉及到费用问题,都是平摊。”对于一年高达三万,被市教委认定为违规收费的学费问题,周应之这样解释。

    “教育应该允许多样化。”周应之说,把孩子送到“孟母堂”的家长相互都是朋友,自身都很重视教育,读经教育后的孩子可以很容易就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内容。

记者调查:幕后是“读经推广中心”

    “孟母堂”真的只是一个由几个家长组建起来的私塾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情况的人士指点,一个名为“绍南文化读经推广中心”的机构进入记者视线。

    在“绍南文化”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关于“绍南文化读经推广中心”的介绍:“本中心成立于19995月,目前绍南文化是中国孔子基金会的成员机构。”中心的职能包括中、英文读经教育师资培训等,还包括“提供各种读经教育资料。”而介绍网页上,周应之正是该中心主任。而孟母堂的创始人吕丽委老师曾以“厦门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代表”的身份出现。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在厦门和上海都有办事处。而通过在各地开设讲座、培训读经教师、举办论坛、开设校外培训机构、与正式学校合作办读经示范班等多种形式他们把读经作为一项运动推广了将近十年。据圈内人士介绍,全日制私塾只是其中一种形式,而“孟母堂”并非是全国首家,更不是唯一。

    根据“绍南文化十年大纪事”的记载,20009月由王敬东老师创办的山东平原县小巨人经典学校,才是大陆第一所专门的读经学校,幼儿班以学习经典为主,就已经不含九年义务教育内容。而湖南省娄底的私塾,19982月就开始开始在儿童中传播国学。

专家观点:主管部门应善加引导私塾教育应科学行事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对于全日制私塾这种教学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善加引导,进行有力监管。“简单禁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利于弘扬民族文化。”顾晓鸣表示。

    顾晓鸣介绍,学生在家读书是一种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的尝试在美国已经有6000万学生在家学习,定期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而在后现代教育时代,类似于孔子、柏拉图式的小班化教育模式,因其因材施教而有其生命力。大众媒介式的方式并不是最好的方式,现行的教育方式也不是一个永恒的方式。

    顾晓鸣强调,在没有进入一定的规范程序之前,私塾式的家庭教育应该谨慎科学的行事,防止把孩子当实验品。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帮助其更规范发展。“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不把孩子送去学校的家长,应该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后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孩子的学习情况,一旦不合格就应该再回到学校。”顾晓鸣认为应该建立这样一个规范的家庭教育认证体系,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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