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教育权与国家的教育权――我对“孟母堂”风波的看法
来源:搜狐博客日期:2006-8-26 12:30:55 作者:马少华
昨天搜狐博客在头条位置推荐了我的朋友刘海明的评论《在全日制私塾学不到爱国教育?》。这篇评论是对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明确否定上海全日制私塾“孟母堂”的言论的一个反驳。这已是海明第三次为“孟母堂”辩护了。我为海明这种认真的精神,特别是身在教育部的“屋檐”下,仍然发表不同观点的精神感到钦佩。 海明的这篇评论争在三个点:一是全日制私塾的合法性问题;二是义务教育的承办主体是否只能是公立学校?三是私塾乃至家庭能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其中最后一点最接近人的常识,所以就显得最为有力――他举的例子就是岳母刺字。因为最后一点驳得最为有力,所以就做到了标题中。其实孟母堂涉及的问题,要远比这个问题复杂得多,也不是这个问题能够代替的。 “孟母堂”的争议有一段时间了,我也看了许多文章,并保存下来,自己一篇也没有写。我觉得涉及“孟母堂”的社会争议有两个层面:一是教育效果问题,二是教育权利问题,也就是海明说的合法性问题。 全日制私塾“孟母堂”乃至“在家教育”的效果问题,我自己是一直有疑虑的;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做过一个节目,记者采访一位“在家教育”的家长,还通过电话与那个在家学习的孩子进行交流,那孩子的反应能力和交流能力明显较差,有点语无伦次,这加深和印证了我的疑虑。当然这只是一个个案。但作为一个可以直接感受到的论据,显然支持怀疑的论点。 至于另个层面――教育权利问题。我当然明确地支持人民拥有教育权利――决定自己教育方式的权利,而不只是教育法所表述的享有受教育权。这种权利,我觉得属于“自然权利”,在各国文化中都是有史可证,不言自明的,尽管现代的国家教育体制实际上已经剥夺了这个权利。 当然,现代国家,也在另一些方面剥夺了人们许多古已有之的权利,包括专制时代都还有的权利。这不是说现代国家比专制时代还专制,而只是说明专制时代不需要剥夺人民的这种权利就能够维持专制;而现代国家却需要剥夺人民的这种权利来实现别的目标,比如全民素质的提高,国家的强盛。现代国家教育体制始于俾斯麦时代的普鲁士,它的优越效果使得法、美这样的民主国家都竞相效仿。我们国家提出科教兴国,也正是这个意思。 正是教育与国家目标的这种紧密的关系,使得国家控制教育,乃至垄断教育成为必然的选择。人民有权利决定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但国家则指望着在这些孩子中培养能让导弹上天的人才。这个矛盾是现代国家与人民自由权利的基本矛盾。在专制历史悠久,计划经济传统弥漫的我国,行政的专断色彩更为明显。正是这一点引起了人们的逆反心理。对“孟母堂”表示支持的舆论中,恐怕很多都基于这种逆反心理。而对中国教育问题直接负责、颇受社会舆论压力的教育部门,现在出来,像干涉人民的消费自由那样干涉人民的“教育自由”(没有这个概念,它没有得到合法表述),“以强凌弱”,不容一个实验性的“孟母堂”于天下,这自然让许多人心中不平,因为人们普遍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何况这些家长无非是想更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教育部门,应该了解并体会这种对抗心理。 其实还有一点,在我们国家比较明显,就是国家教育中的意识形态。我们的公立学校虽然实用功利主义的应试教育倾向非常明显,但是教育目标和教育方针中是明确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过去说是“红色接班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许多内容,都远远超出了“岳母刺字,忠君报国”的内容。这些内容放在“在家教育”和全日制私塾,都难以实现,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没法监控。成本太大。 实际上,自现代以来,虽然人民的权利比以前更有保障,社会生活比以前更为多元化(――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但是传统的“在家教育”在许多国家都已消失,它确实是一种自然权利的消失。美国人民重新争取这个权利,是从上一个世纪70年代以来。经过的斗争,现在已经为国家体制所承认。近10年来在家教育更是快速发展。这些情况在《学习自由的国度:另类理念学校在美国的实践》( ronald e. koetzsch ph.d.著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和《谁的大学》(薛涌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两本书中都有介绍。在美国这样一个自由传统浓厚的多元化社会里,另类教育中最为体现人民自由教育权的“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同样曾受到社会的质疑和政府的压制。但是,这项权利的取得,就像美国人民争取其他权利的运动一样,有着文化传统、社团组织和法律的支持。而这些,在我们国家都还不具备条件,就像我在前不久的文章中指出李银河博士为同性恋者争取婚姻合法权一样,不具备社会条件。
还有一个条件不具备,就是我们的社会生活还是不开放和丰富的,这的确会使得那些在“孟母堂”和“在家教育”(这两个概念其实有包含关系,“在家教育”不是限于“在自己家”,还可以在别人家,几个家庭合请数位老师,这就是“孟母堂”)的孩子们相对封闭。我上一个学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教师英语培训班,教师是美国人,他们也引来了一些从美国来的朋友到教室与我们交流。非常巧,我们接触了好几位“在家教育”的家长。(我们的一个教师higgins dan自己孩子就是“在家教育”)一发现这样的家长,我们的所有问题都是质疑:孩子会不会心灵封闭?他们受到的教育质量会不会不行?有一位女家长不仅含笑从容回答了我们的问题,并且让她的两个“在家教育”的女儿到讲台上回答我们的问题。这两个女孩落落大方、举止从容,侃侃而言,决无扭捏之色,我觉得这本身就是对我们的怀疑的最好回答。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难道他们不缺少社会交流吗?家长回答我们:是的。即使不在学校上课,他们与其他孩子仍然有着很多的交往机会,比如教堂活动、社区活动,等等。这就使我感到有点“自叹不如”了,因为我们中国孩子的“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往往只能在学校里获得。我们许多大人自己的生活都是“两点一线”的,何况孩子呢。对于中国人来说,开放而丰富的社会生活仍是昂贵的。 以上就是我较长时间以来没有对孟母堂发表意见的原因。但是,我对社会上人们孟母堂的议论是欣喜的,认为关于它的争议和不同见解是好事情。这是由“前卫行为”引发的“前卫问题”,而且是真问题。这些问题触及了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层面,触及了人民权利边界的问题触及了教育如何多元发的问题。教育部的意见,足够权威了,但也不大可能“一言而息天下议”。 本来没想自己写篇评论,只想推荐一个刘海明的评论充作今天的博客更新,不知不觉就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