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重要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作者:朱善璐(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转贴自:中国教育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以积极健康的文化为重要特征,而崭新的和谐社会的文化必然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化民成俗是教育的基本功能,传承和创新文化是教育的重要使命,教育注定要为形成和谐社会的崭新文化发挥重要作用。
更加注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应当成为教育系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措施之一。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可总结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注重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二)推崇仁爱原则,倡扬厚德载物和人际和谐;(三)重视人生价值,强调个人在家庭人伦以及社会关系中的义务;(四)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五)重视修养践履,强调道德主体的能动作用。从这几个方面的字里行间,我们能够看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文化的雏形。而且,传统文化中这种社会成员服从群体、群体服从国家的集体精神,与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引发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主义是直接对立的,对于抵御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教育在当今人才培养体系中日显单薄,在某些区域甚至几无踪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文化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我们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必须从单纯的专业教育中走出来,突破传统的“人才规格模式”和“教学计划模式”的框框,实现专业教育和以中华优秀传统教育为核心的人文教育在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等方面的有机融合,既要注重培养学生以科研和工程能力为内涵的技术品质,又要培养以传统文化修养与意识为内涵的人文品质,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才可以培养出时代、国家需求的真正“大师”,可以孕育和催生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要求的崭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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