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榛:论音乐教育中和谐、协作精神的渗透和培养

【字体: 字体颜色

——基于中国传统的音乐理论与艺术精神

林桂榛

 

    内容提要: 现代青少年的音乐教育和他们自身的音乐学习,有着强调个人情感宣泄和谋取自身功利目的的显著特征。强调自身初步的音乐体验和情感宣泄,往往会导致背离“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生命境界之追求;强调自身单一的利益地位和功利维护,则往往会导致背离“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的艺术活动之原则。音乐和音乐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和谐与协作,现代的音乐教育应从中国古代的音乐理论、艺术精神中汲取有关智慧,把培养“情深文明,气盛化神”的人作为其最高境界;应该秉承全面“立人”的教育宗旨,培养学生丰富而细腻的生活体验,和谐而深刻的艺术情感,以及平等而协作的群体精神。

    关键词: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音克谐,无相夺伦;情深文明,气盛化神;音乐教育  

 

一、和谐之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音乐是人类的一种特定的艺术形态。我国两千多年前的音乐理论专门著作《礼记·乐记》起文就言:“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1]也就是说,人的心有感于外物而发出宫、商、角、徵、羽等五种不同调式的“声”来;声声相和,声声相应而有一定的韵律,就成了“音”。所以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2]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则在《毛诗正义》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咏]歌之,永[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3]  

    “有诸内必形诸外”[4],音乐作为“乐音”组合而成的韵律之声,无论是通过人体器官还是通过外在器物(乐器)以及其他乐舞形式展现出来,无非都是在表达人“感于物而动”的情感或感受,故形于“声”,成于“音”,达于“乐”[5]。然而,中国古代艺术理论虽然承认音乐艺术等是“歌以叙志,舞以宣情”[6],是表达和展现人的内在心里感受,表达和展现人的情绪和情感;但是,中国古代艺术理论或者说儒家的乐舞理论,却更强调音乐对人的心灵的涵养,乃至强调对人伦秩序的调节——这就是孔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7]也即“过犹不及”[8]的艺术主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9]  

    孔子对音乐是很精通的[10],能唱能弹能曲且热爱之[11],不仅向学生传授音乐而且自己也刻苦地向当时的音乐前辈师襄子、苌弘等学习琴术[12],并大力整理有关的音乐遗产,自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13],司马迁则谓之为:“古者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14]这位实施立体性、综合性教育也即“六艺”[15]教育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就曾说:“《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16]并且说武乐是“尽美矣未尽善也”,而褒赞韶乐为“尽美矣又尽善也” [17]。孔子是位极富人情味和艺术才情的教育家,他在删定《诗经》的时候,就把民歌性质的《风》放在了宫廷音乐《雅》和祭祀音乐《颂》的前面,并且尤其把咏叹男女爱情的《关睢》放在了开篇;他主张人的情感要欢喜而不放纵,感怀而不伤痛,做到可乐亦可哀,但最好是平静怡人的优雅之乐,或是淡淡而平和的哀伤。

    然而,在当下的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中,我们会发现许多青少年学生往往偏离了中国艺术的可贵精神方向,也偏离了欧洲古典音乐艺术宽厚、平和、雍容的可贵精神方向(教师引导不当也在其原由之内)。他们学习和感受的音乐,在他们看来只是宣泄个人情绪的艺术通道;而音乐的参与或演奏,也仅仅停留在初步的“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的音乐行为层面。例如: ⑴ 不喜欢古典音乐和民族音乐,对高雅音乐缺乏意趣乃至反感、厌恶甚至发展至“深恶痛绝”。受大众传媒和流行乐坛的影响,学校教育中一旦教师播放和讲解一些古典音乐,不少学生就叫喊:“老土!” ⑵ 对音乐的理解和实践普遍较浅薄和单一,情绪冲动有余而深刻思想不足,缺少对自我体验的反思、反省和自我情感的提升、超越;一如某些“行为艺术”,连对生命的起码思量和敬畏都尚缺乏,谈何有深刻的思想和经典的作品? ⑶ 歌坛影坛不少从事音乐或其他艺术的人士频频爆出有心理障碍的报道,比如著名的张国荣等[18];与此相类似,不少青少年学习音乐本应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可音乐却将其推向了另一偏狭的深渊——孤傲、抑郁、狭隘、偏激、放纵——这就是历史上孔子为什么称“郑声淫”[19]而反对郑、卫之音的深刻原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20]音乐艺术固然是“歌以叙志,舞以宣情”,但它的更高境界,应该是“歌以涵志,舞以养情”[21]。故《旧唐书》曰:“记曰[22]:‘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欲无限极,祸乱生焉。圣人惧其邪放,于是作乐以和其性,制礼以检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中矩。”[23]在儒家看来,音乐生活本是有韵律且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心灵体验,只有超越原始冲动性质的情感宣泄,才能达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圆融、灵透的心灵境界,乃至达到老子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24]的艺术境界。  

 

二、协作之德:八音克谐,无相夺伦  

    《尚书》有一著名的句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25]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音”乃“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26]而“乐”呢,则是“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虡也。”[27]声、音、乐的字义既然如此,那么“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的意思就是丝、竹、金、石、匏、土、革、木等八类器物(乐器)相互配合演奏,从而奏出某种调式或旋律——若八音不谐,那就是“呕哑嘲哳难为听”[28]的噪音了。  

    当前音乐教育中有一种过分强调自身技巧和个人成效的倾向(笔者并不反对音乐所必需的技巧和成效),这从雨后春笋一般发展起来的音乐考级、音乐培训以及其他类型的“明星学校”可知一二[29],从家长对孩子们学习音乐艺术的关注以及关注的方向可知一二[30],也完全可以从学校音乐教育中合唱、合奏、音乐剧等综合性、群体性音乐教育的薄弱来推断出。据报道,我国城市中小学有近52%的学生在学习或学过乐器,而每逢节假日上百万中小学生更被无奈地抛入了“考级大军”中[31]。笔者以为,上述这种对自身技巧和个人功利的热衷和追求,可以看作是对市场经济生活的一种回应与反映。早期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其特点就是: ① 自发而浓厚的功利目的, ② 自发而浓厚功利目的之下的盲目选择, ③ 盲目选择之后的无序竞争。而现代成熟的市场经济,却正在由强调“竞争”的早期市场形态转向强调“合作”的高级市场形态。因而,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早期欧美社会那以至血腥残酷的竞争模式不同,现代发达而成熟的市场主张通过“双赢”(biwin commercial mode)来达到双方乃至多方的收益最大化,因而对交往信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有着共同认可和普遍追求——这就是现代经济模式、经营理念由“竞争”(rivalship)向“合作”(cooperation)的转换。

    而在音乐教育中尤其学校音乐教育中,我们也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不成熟市场经济之大趋势、大环境的影响:对自身技巧和个人功利的天然热衷以及对群体协作和集体利益的天然漠视。我认为,“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和“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或“集体主义”(collectivism)乃是一种相当程度的理念分野,不加引导地任“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在青少年的心灵中萌发和根植,将导致新生一代对“集体生存”的无意识和自我心态的恶性膨胀——缺乏“集体生存”意识的社会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一个社会只有“个人理性”而没有真正的“集体理性”,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注定衰败不堪。而音乐教育,以其独特的艺术(审美)教育功能,恰负有这方面的责任。也就是说,在青少年的音乐教育中,要尤其重视音乐协作,并从中培养青少年美感向度或美感维度上的协作精神与群体理念。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有许多学习内容是协作性很强的,其中合唱、合奏、音乐剧等表现尤其突出。在这些活动中,有时候要求某些学生承担主角、主旋律声部的任务,有时又要求这些学生承担配角、副旋律甚至是伴奏的任务。这种角色的变化,意味着他们必须要与他人紧密合作。他们在什么时候应该突出,什么时候应该配合,什么时候应该出现,什么时候应该沉默,都应该通过实际的训练和心理过滤,才能确立一种整体的和谐与协作。在这种活动中,所有学生都要有一种角色感,都应该把握适当的分寸。在排练合唱作品时,要使学生明确自己声部所处的地位,应负的责任,声部进入与退出的时间,力度的把握,音色等等——它同样能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与协作精神。

    美国音乐教育家萨蒂丝·科尔曼就认为,合唱、合奏等群体性的音乐活动,能较好地培养公民与群体、社会相协调的生存意识:这些音乐活动要求很多人在同一时间内有一种良好的协调与配合,在保持集体行动的参与者的自个独立性的同时,又培养共同的团结、协作的思想和技能。也即整体的和谐乃基于个体的独立性,而个体的独立性又不至于破坏整体的和谐;且亦不能以整体和谐来非分压制个体的独立性,从而“在这种共同劳动(创造)中,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和创造的乐趣,既服从整体,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又必须正确地表达个性”[32]。因此,在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及合作精神方面,音乐课程显然具有其他课程所不具有的优越条件,可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33]。  

    “美不是孤芳自赏,而是大家共享,这就要团结协作。在轮唱中,我们分成不同的组,组内成员,齐心协力,组间成员互相配合;我们用心唱自己的一部分,同时聆听别人的歌声,最后的和声异常地动听。不需要唱得多么美妙,不需太多技巧和专业水平,只要团结、协作,就是最棒的音乐,一二九大合唱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从没想过这样配合,团结真的能创造出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我们站成一圈,用手和声音进行传递……这一切都是团结的力量才能创造的快乐。”[34]清华大学一学子的此言于我们的音乐教育尤其是初级音乐教育不无启示。

  

三、立人之旨:情深文明,气盛化神  

    孔子的教育思想体系有一个重要的命题,那就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35]因为孔子的教育是“立人”的教育而不是纯粹的知识与技术的传授,所以他把育人的中心放在了人的心灵和生存方式上,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是全面发展的人文化的教育,所以孔子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孔鲤不学《诗》不学《礼》等提出了尖锐的批评[36]。他认为“立人”的教育首先应从《诗》开始,它可兴、可观、可群、可怨,进而懂人伦之道,至少也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37];然后是学《礼》,以懂得为人处世;最后要学成——也就是要达到自由而美的境界,那就非得学《乐》不可了。

    《礼记·乐记》说得更明白:“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38]意思是说:德是对性情的端正,乐是对德行的升华或者说乐是德行的“光华”[39]。这样,就把人的艺术感受和道德品行等沟通起来了[40],把个性言行和社会秩序等沟通起来了,所谓“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41]这,也恰是为什么儒家总是“礼乐”合称的奥妙之所在:“礼”和“乐”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谓之“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42] “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43]。

    一言以蔽之,中华文化一向注重艺术与人的情感或修养的融通,当然也注重各类艺术形式在本质上——人的心灵——的渗透和贯通,谓“礼乐之说[悦],管乎人情矣”[44]。“礼乐之说[悦],管乎人情矣”,而艺术乃“德之华也”,说得多好。想想,我们的音乐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做到了“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呢?而我们的学生又多大程度了领悟了“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呢?不少教师把音乐教育当作了纯粹对音乐知识和音乐技巧的传授,而没有达到通过音乐知识尤其是音乐技艺来培养青少年优秀情感模式、思维模式以及行为模式的层次。借用中国传统的学术术语,那就是音乐作为细腻具微的艺术形式,更容易让参与者流于“器”的层面而难于上升到“道”的层面——事实确如此!

    孔子两千多年前就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45]意思是说礼呀礼呀,难道仅仅是表达礼仪的玉和帛吗?乐呀乐呀,难道仅仅是演奏音乐的钟和鼓吗?唐代名相魏征更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孔子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在音也。”[46]孔子这一思想是十分深刻和敏锐的:如果音乐教育流于对音乐知识和音乐技巧的片面追求而忽视了音乐教育背后对思想精神和情感理念的熏陶、培养,那么这种音乐教育在本质是失败的!“不兴其艺,不能乐学”[47],“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48],孔子主张的教育虽然需要“六艺”,但他传授“六艺”尤其是传授《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经术(侧重于形而上)的根本目的,却是被传授者的“得道”或“有德”。艺术本于“心”而体于“气”,积于“中”而发于“外”,是最不可为“伪”(故意做作)的;“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这才是完整的艺术教育,这才是真正的人文教育!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故曰:乐观其深矣。”[49]荀子则曰:“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50]教乃“上所施,下所效也”[51],育乃“养子使作善也”[52],音乐教育是一种能很好的培养青少年和谐美感和协作精神的文化过程,然观察和思量一些音乐学习者乃至音乐艺术从事者的脾气、品性和德行[53],再重温我国数千年前的音乐理论和数千年来的艺术精神,我们可以感觉到汲取祖国丰富精神遗产和整合当前青少年音乐教育乃至艺术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故定天地八方之音,以迎阴阳八风之声,均黄钟中和之律,开群生万物之情。”[54]孟子曰:“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55]与孔子同时代的鲁国大夫阳货则曰:“日月逝矣,岁不我与。”[56]高扬音乐自身和谐、协作的基本艺术精神(秩序)而服务于人们心性的涵养和身心的愉悦,培养青少年和谐、协作(美)的良好情感模式、思维模式、行为模式而忠于“立人”的全面教育之宗旨,乃是当前青少年音乐教育的当务之急。

 

【 注  释 】  

[ 1 ] 《礼记·乐记》。  

[ 2 ] 《礼记·乐记》。  

[ 3 ]  [唐] 孔颖达:《毛诗正义·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载《十三经注疏》(阮刻本)。《礼记·乐记》和《史记·乐书》类似的说法则表达为:“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悦]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 4 ] 《孟子·告子下》。  

[ 5 ] 中国古代典籍里的“乐”不同于现在所使用的含义,它是指综合性质的乐舞艺术,即亦歌亦唱、亦舞亦蹈的“乐”(名词),且强调它本质上“乐”(形容词,愉快)的性质,所谓“乐者,乐也”(《礼记·乐记》)。比如,阮籍就认为哀伤的音乐不能算是乐,因为它违背了“乐”的固有属性,见《阮籍集·乐论》,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78.清代大诗人袁枚也作如是观,他说:“《魏书·礼志》曰:‘徒歌曰谣,徒吹曰和,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然则素琴以示终,笙歌以告哀,不可谓之乐也。”见《随园诗话》第十五卷第五则,浙江古籍出版社,杭州,2000.  

[ 6 ] 阮籍:《阮籍集·乐论》,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78.  

[ 7 ] 《论语·八佾》。  

[ 8 ] 《论语·先进》。  

[ 9 ] 《礼记·中庸》。《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礼记·中庸》:“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  

[10] 《论语·八佾》:“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泰伯》:“子曰:‘师挚之始,关睢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11] 《论语·述而》:“子於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论语·阳货》:“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史记·孔子世家》:“孔子讲诵弦歌不衰(案:时孔子困于陈、蔡之间)。”《礼记·檀弓上》:“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史记·孔子世家》:“乃还息乎陬乡,作为《陬操》以哀之(案:时孔子闻赵简子杀晋大夫窦鸣犊、舜华)。”《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於斯也。’”  

[12]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家语·观周》。  

[13] 《论语·子罕》。  

[14] 《史记·孔子世家》。  

[15] “六艺”有两种所指,一是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二是《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经术,前者本于《周礼·地官司徒》,后者本于《礼记·经解》等。“六艺”的这两种所指实际上并不冲突或排斥,它们皆属周代的学校教育之内容,前者是乡校之学,重形而下(器),即为初级教育;后者是国学或太学,重形而上(道),即为高级教育。史学家吕思勉先生(1884~1957)在研究孔门儒学时,经过史料分析得出结论曰:“予谓《诗》、《书》、《礼》、《乐》、《易》、《春秋》,大学之六艺也;礼、乐、射、御、书、数,小学及乡校之六艺也。”笔者以为吕说较他说尤为恰切,详见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下编第二章“儒家·孔子·六艺”,东方出版中心,上海,1985,p60~67.现存的《大戴礼记》说:“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居则习礼文,行则鸣佩玉,升车则闻和鸾之声,是以非僻之心无自入也。”(《大戴礼记·保傅》)鲁迅先生亦曾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从神话到神仙传》加以征引,并说此条内容是西汉戴德作《礼记》即今《大戴礼记》时征引古小说《青史子》而得——《汉书·艺文志》言《青史子》有57篇。此《大戴礼记·保傅》小艺、大艺和小节、大节之说,尤可证明吕思勉先生小六艺、大六艺的论断。  

[16] 《论语·八佾》。  

[17] 《论语·八佾》。  

[18] 2003年4月1日香港著名艺人张国荣在香港文华酒店跳楼自杀身亡,享年46岁。其自杀原因具体不详,但知情人士认为张国荣自杀是忧郁症和狂躁症的结果,见钟雁龄:《林青霞:张国荣是忧郁加狂躁》,载《联合早报》,新加坡,2003-04-05.  

[19] 《论语·卫灵公》:“行夏之时,乘殷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20] 《老子》第十二章。  

[21] 本作者比照阮籍《乐论》“歌以叙志,舞以宣情”之句自撰所得。近代大儒马一浮(1883~1967)发挥前人“诗以道性情” (袁枚:《随园诗话》卷八)或“发诸情性谐于律吕”(孔颖达:《毛诗正义序》)的见解,认为诗歌“只是道性情”或“涵养性情”或“陶冶性情”,所谓“诗能感发情性,植养伦理”——而诗歌本身就融通音乐,他说:“《乐》亡则乐之意唯寓于诗,故知诗然后可与言乐。”又言:“先儒谓《乐》亡而后乐教皆寓于诗,古人之诗皆可歌咏,被之管弦,即是乐教。故春秋之世,聘使往还,酬酢交际,皆有歌诗,后世酬唱即其遗风。”见《马一浮诗话》,丁敬涵编注,学林出版社,上海,1999,p3~13.  

[22] 案:指《礼记·乐记》曰。  

[23]  [后晋] 刘 等:《旧唐书》卷二十一《志第一·礼仪一》。  

[24] 《老子》第四十一章。在这一点上,儒家、道家的思想是相通的。儒家经籍《礼记》曰:“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礼记·学记》)又曰:“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礼记·乐记》)  

[25] 《尚书·虞书·舜典》。  

[26]  [汉] 许慎:《说文解字》,陈昌治刻本影印本,中华书局,北京,1963,p58上。  

[27]  [汉] 许慎:《说文解字》,陈昌治刻本影印本,中华书局,北京,1963,p124上。  

[28]  [唐] 白居易:《琵琶行》。  

[29] 李斌、刘世昕:《考级和获奖:少年宫是只培养尖子生的艺术学校?》,载《中国青年报》,北京,2003-08-26.  

[30] “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人员曾对3297名家长进行过调查,他们发现,一些琴童的遭遇特别值得关注:33.3%的家长偶尔会为练琴打孩子;至少有44%的琴童因“不听话”经常受到家长的批评;因为是琴童,半数的孩子受到比其他孩子更为严厉的管教,玩的机会则更少……”——陈芳、曹滢:《80万学艺少儿多少不堪“重负”:艺术教育莫走偏》,原载新华网,北京,2003-08-15;现转引自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网,中国报道>中国报道首页>中国报道-科教·文体,http://online.cri.com.cn/773/2003-8-15/123@287690.htm,2003-08-15.  

[31] 陈芳、曹滢:《艺术教育怎么了?》,原载新华网,北京,2002-08-17;现转引自新浪网,新浪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正文,http://news.sina.com.cn/e/2002-08-17/0931676918.html,2002-08-17.  

[32] 尹爱青、曹理、缪力:《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1999,p155.  

[33]  [唐] 杜  甫:《春夜喜雨》。  

[34] 唐小钠:《音乐艺术素质活动与创造》,中国奥尔夫音乐教育网>清华学子论文摘登>论文摘要目录,http://www.chinaorff.com/lunwen/qinghua/qhnew17.htm, 2003-05-20.  

[35] 《论语·泰伯》。  

[36] 《论语·季氏》。  

[37] 《论语·阳货》。《论语·阳货》:“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  

[38] 《礼记·乐记》。  

[39] 《尚书大传·虞夏传》:“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40] “道德”的“德”本来就是有所“得”(于道)的意思,故《管子·心术》和《礼记·乐记》皆曰“德者,得也”,《礼记·乡饮酒义》曰“德也者,得于身也”,《释名》谓“德,得也,得事之宜也”,徐锴《说文解字传》曰“内得于心曰德”(德本作)。宋代大儒朱熹在给周敦颐《通书》第三章“诚几德”作注时曰“道之得于心者谓之德”,而清代文字学家王筠在《说文解字句读》给“德”字作注时则曰“行道而有得也”(“道”则由道路之义衍生、引申为道理等)。韩愈在《原道》中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义皆同。  

[41] 《礼记·乐记》。  

[42] 《礼记·乐记》。  

[43] 《礼记·乐记》。《礼记·乐记》:“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44] 《礼记·乐记》。《荀子·乐论》:“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  

[45] 《论语·阳货》。  

[46]  [宋]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十一《志·礼乐》第十一。  

[47] 《礼记·学记》。  

[48] 《论语·述而》。  

[49] 《礼记·乐记》。  

[50] 《荀子·乐论》。  

[51]  [汉] 许慎:《说文解字》,陈昌治刻本影印本,中华书局,北京,1963,p69下。  

[52]  [汉] 许慎:《说文解字》,陈昌治刻本影印本,中华书局,北京,1963,p310下。

  • 上一篇: 周菁葆:音乐与人生:从孔子的音乐观说起
  • 下一篇: 周应之:古典音乐:开启儿童生命整体的灵性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教学咨询:0592-5981543 021-54193709    在线咨询: 读经教育交流          
    教材咨询:0592-5982000   传真:0592-5981345 在线咨询: 读经教育交流

    管理员进入   
    Copyright© 2003-2015   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  网络实名:读经教育 闽ICP备05006486号-1
    邮箱:dujing@dujing.org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备案序号:闽ICP备05006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