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东方早报 孟母堂接到最严厉通知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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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堂接到最严厉通知:终止办学

日期:2006-07-25 作者:俞立严 来源:东方早报

市教委明确认定违法 松江区称将在开学前将其取缔 孟母堂将以适当方式回应
    
特立独行且又饱受争议的孟母堂最终将面临被取缔的命运。昨日,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就孟母堂的办学现象明确表态,认定孟母堂方面同时违反了办学许可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收费的规定,属于违法办学,与此同时,松江区有关方面则称将在开学前将孟母堂予以取缔。而面对这一切,孟母堂方面则透露他们不会停止办学,并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应。
    

没有审批登记办学违法
    
市教委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孟母堂的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孟母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对于孟母堂以诵读经典为特色的教学内容,市教委则认为,孩子们在孟母堂的所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规定,孩子们所学的应该是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的内容并达到要求,因此,孟母堂的教学内容也属于违法。

    
送子入孟母堂家长违法
    
市教委还称,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孟母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
    
而针对孟母堂每年上万元的学费,市教委则认为其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教育部门:必须马上终止
    
最后,市教委称,对于孟母堂,已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
开学以前肯定会有结果。昨日,松江区新桥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镇政府和松江区教育局都一致确认孟母堂的办学必须要取缔。该负责人称,他们在上周已经上门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了告知单,其中写明必须马上终止办学的内容。


    
孟母堂:不会停止办学
    
但是,当时孟母堂方面没有在告知回执上签字,拒绝停止办学。
    “
我们现在不会停止办学。孟母堂的发言人昨日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认为,孟母堂在法律法规的解释上同教育主管部门存在分歧,孟母堂的家长们始终坚持,他们只是一批志同道合的父母参与的一种家庭学习、家庭教育形式,不应算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所以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最后,该发言人称,孟母堂已经发函给松江区教育局,而对于市教委的认定他们也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应。
    “
孟母堂诞生背景
    
在上海举办的2006读经教育与学校教育研讨会上传出消息:一些志同道合的家长正悄然通过一所名为孟母堂的全日制私塾,在12名上海孩子身上实验一种具有颠覆性的教育形式。教学内容大致如下:中文教授背诵《易经》、《弟子规》、《论语》等古代传统经典;英文教授背诵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十四行诗》等文学经典;而数学则是由外聘老师进行数理读经教育,内容甚至涉及微积分等高等数学内容,老师会有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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